第三百九十二章 刑场盼赦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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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阴雨绵绵,但是宣武门前的“西市”菜市口,也就是赵瑾行刑的地方,还是万头攒动,人山人海。

因为今日有凌迟之刑啊,朝廷巨珰赵瑾。

同样是死刑,亦有轻重不等之分。

最轻的是绞,在狱中执行,照例“三收三放”,气绝始已。

其次是斩,就是俗语所说的“杀头”。

再次是枭首,也是杀头,所不同的是,斩后准家属即时收尸,把脑袋请皮匠缝起来,勉强还可算是落得个“全尸”。

枭首要把脑袋高悬示众,不能随尸体一起埋葬。

本朝的刑制,凡强盗处决,规定在行劫之处枭首示众。

最重的就是凌迟,又名“脔割”,俗称为“剐”。

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痛极哀呼,极人世未有之惨。

因为重,所以要穷凶极恶的人才能用到凌迟之刑,难得一见。

在这些人中,有人手中持着一只碗,拚命地往前挤:“让让让让,让我过去。”

被挤的人不愿意了:“老兄,你别挤行不行?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都像你这样后来的要挤到前面,莫非先来的反倒落在后面?你想看,我们也想看啊。”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我非挤到前面不可,不然,就买不到了。”

“买什么?里面只有刽子手,没有菜贩子,你要跟谁打交道?”

“我就是要跟刽子手打交道。”那人将碗一扬。“我要买赵瑾的肉,买赵瑾的血。”

“那是干什么?”

“吃啊,喝啊!”那人咬牙切齿地说,“赵瑾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总算皇天有眼,他也有今天的下场!”

原来是这位巨珰的仇人,这不足为奇,这位在没有当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时候就惯会欺压百姓。

这位仇人是因为手中有祖传的字画,赵瑾看上了,人家不卖。

于是赵瑾设套让人家儿子欠债,女儿已经嫁人生了孩子给卖到脏地方,剩下最后一个儿子还想要人家命,这样才拿到画。

而这只是小巫见大巫。

赵瑾盖他那豪华的院子,圈的地都没花钱,当时住的百姓哪里去了?家破人亡啊。

说明白了,之后大家再看见拿碗的,就知道是赵瑾的仇人,也就不阻拦了,主动让出位置,给放到前面。

前面一下子就聚集了人山人海,但是今天的主角还没到呢。

直到午时将近,一辆没顶的骡车,由大群兵士,押解而来。

这骡车上的人正是赵瑾,接下来要受剐的那个人。

看着张望的百姓,赵瑾是最擅长哭的,此时却一声也哭不出来,因为他害怕。

千刀万剐,那要多疼?

很快到了刑场,两个士兵将他半拖半扶地,弄到刑场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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