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鲜果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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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刘卓挥(见与李擎合作无望,张陪仁早早的就告辞离开了),冯晓刚道:“怎么选这孙子了?滚石可是台弯两大唱片公司之一,魔岩也是京都数得上数的唱片公司,要不是有海岩的面子,我指定不会带这孙子过来见你。”

李擎照实道:“魔岩虽好,可它只重视摇滚,路太窄了。再者说,张陪仁只跟我谈摇滚的未来,只谈梦想,只字不提钱。大地虽然各方面条件都差了点,可它能给我自由发挥的空间,而且,只有急于在内地立足的大地,才有可能答应我的一些过分条件。”

冯晓刚问:“你是说让你担任你唱片的制作人?”

李擎笑笑,算是默认了。

专辑发行里的门道很多,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利益也很多。

一般来说,专辑的收入大体上会这么分:

出售CD的店铺,百分之二十五。

CD原盘制作(假设是十首歌曲),百分之五。

CD盒制作加设计,百分之零点五。

CD压制等制造费,百分之六点七。

CD宣传费(音乐影片,电视广告,杂志广告,屋外布景版等),百分之十五。

作词家、作曲家、音乐出版社的印税,百分之六——音乐出版社的印税:百分之三。作词家:百分之一点五。作曲家:百分之一点五。

唱片公司,百分之四十。

歌手,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

細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上面的数字加起來,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二,不是百分之百。

这是因为上面的都是约数,实际每个机构拿到的根据情況会有所不同。

如果李擎只是作词作曲加歌手,那么最多也就能拿到百分之五(很可能只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作词作曲的百分之三和歌手的百分之二都是给那些比较有名的作词作曲人和歌手的,像李擎这样的新人作词作曲人和歌手,一般也就能分到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

可如果李擎再担任制作人,那就能分到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原盘制作也需要一些费用)。

另外,钱还只是一方面,李擎很怕别人制作自己这张有不少超前并且风格迥异歌曲的专辑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进而毁了这张能为自己赚到第一桶金的专缉。

李擎的条件很多,尤其是在制作费方面——李擎张口就要两百万!

九二年的两百万几乎都快相当于二零一七年的两个亿了!

如果大地唱片不是急于打入内地、背后又有香江智才企业这个金主、再加上真的很看好李擎,刘卓挥绝对会直接拍拍屁股走人。

李擎坚持自己的全部条件。

刘卓挥实在是不想放弃与李擎合作的机会!

便退了一步,说:等你将这张专缉中的歌曲全部创作出来了之后,咱们再定。

冯晓刚张了张嘴,想说:“你丫儿会制作唱片吗?”

不过话到嘴边,还不是冯大炮的冯晓刚,又把话咽了回去,然后换了个话题道:“哥哥我要当导演了!”

虽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可李擎还是顺着冯晓刚的话问:“你要导演电影了?”

冯晓刚道:“我哪有那个机会呀,是电视剧,龙哥让我跟他联合执导《BJ人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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