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一审(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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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雨泽:“去年某月某日晚,郑卫华外出吃饭,被人袭击,他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被抢走,这个电脑落到你手里了,是不是?”

徐虹:“袭击郑卫华,抢夺他的笔记本电脑,都是你指示的,是不是?”

常雨泽愣了一下,心中说不出的苦涩,话说到这个份上,他想否认也否认不了,如果说他当时并不知情,都是张锋一手策划实施的,估计法庭上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他,张锋造的孽,他却不得不背黑锅:“我承认我与此事有关。”

陈律师苦笑,常雨泽网上发贴损害他人的声誉已经触犯了法律,指使他人袭击郑卫华并抢夺他的贵重物品又是违法行为,这些罪行累加起来对他大大不利。

所谓债多不愁虱子多了不痒,陈律师不打算一一应付这些旁末枝节了,他只能集中力量处理“徐虹与郑卫华通奸”这个核心证据。

徐虹:“你确信你发到网上的日记是郑卫华亲手所写,你从他电脑里找出这些日记,没有经过修饰改动,又完完整整的发给刘飞?”

常雨泽:“他的日记非常多,我没有全部发给刘飞,只是发给他一部分内容。日记里有些内容色情描写非常露骨,连我都不忍卒读,我把这部分内容作了删除。除此之外,所有内容都是郑卫华所写。”

徐虹:“被告人身为政府单位主管控申工作的干部,理应知道这个原则,凡是发现某公职人员有违法违纪事实,都应该上报给纪检部门,是不是?”

常雨泽:“是的。”

徐虹:“那么你刚才所说你确信你发到网上的日记都是真实的,那也就是说你确信郑卫华有违纪行为,但是你没有把郑卫华的违纪材料上报给纪检部门,而是自行发到网上,你清楚这些内容发到网上会带来什么影响吗?”

常雨泽沉默。

徐虹:“无论你发到网上的日记是否真实,不经过法庭审判,它们都不能作为证明郑卫华和你妻子通奸的证据,并且也不能作为你指证你妻子与郑卫华有罪的合法证据。

你把这些日记发到网上,毫无疑问,你的动机就是让你妻子的名誉受到伤害。你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损害严重了你妻子的名誉权,严重玷污了你妻子的清白!”

常雨泽大声辩解:“我承认日记上网让你名声受损,但是我没有玷污你的清白,因为你与郑卫华通奸就是事实!在银监局捉奸之前,我已经初步掌握你与郑卫华通奸的证据,因为不是直接证据,我没有给你明示。

在银监局开枪捉奸之事上,我承认做事鲁莽,把拍摄到的直接证据又删除掉了。那时候,我虽然非常痛恨你,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坦承错误,悔过自新,我们的生活还能继续下去。

但是,你顽固不化,不仅死不承认错误,反而不知收敛,暗中仍然与郑卫华有来往。不得已,我才想到夺取郑卫华的笔记本,目的就是查找你与他通奸的其他直接证据。

我承认我夺取郑卫华的电脑有违法行为,但是,就因为有了他的电脑,我才从中找到更有力的证据,里面不仅有郑卫华本人所写的玩弄女人的日记,还有他和徐虹合拍的色情照片!

通过这些证据,我才看清我妻子的真面目,她是一个如何淫贱无耻的女人,一个几乎不可救药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受到道德的鞭笞!”

徐虹冷声回应:“你真的很会演戏,你现在已经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你的臆想了!哈,真是可笑,你不仅修改伪造了日记,还伪造了色情照片,你怎么不把那些伪造的照片也发到网上呢?对了,你不敢发上去,日记只有文字内容,增减和变动一些文字没什么差别,假照片一发上去就会被人甄别出来。

你不用再叫嚣,此案结束,我会另案起诉你诽谤罪侵犯我的名誉罪。希望你把伪造好的那些证据再完善完善,以免拿上法庭就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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